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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: 男
命中機率: 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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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/02/13 20: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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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及公益彩券中獎獎金20%稅款及印花稅未能扣除稅金部分等,明顯不合理
4月12日前,下面連結只要5000個人附議,政府就會正式回應,轉FB 轉line 大家一起來捍衛自己的權益
http://join.gov.tw/idea/detail/3f113eb0-76bc-4ff2-9e62-ec272caad68b
1.中2001~2499獎金,扣稅後所剩獎金比中2000元還低,明顯不合理。
2.中獎除扣20%稅金外,全額要再繳印花稅,明顯重複課稅,至少稅金20%之印刷稅應由政府自行吸收,因為中獎人並未實際領取該20%部分之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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