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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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1/02/14 19: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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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婆十誡!
下個月,我終於要升格做婆婆了。 在我兒子決定和他相戀三年的女友結婚時,我欣慰之餘也有點悶。 人人都說新媳婦難做,但是新上任的婆婆也不好當吧?
我那去年升任婆婆的好友,頗有心得的對我說:「人家說『 對媳婦要像對女兒一樣』,這句話,我可不敢苟同, 自己的女兒可以罵,可以埋怨教訓,媳婦可是萬萬不可, 你待她好是應該的,如果有不高興,最好就閉嘴別說,免得久了, 連兒子也沒了。」
我另外一個外國同事更妙,她說:「媳婦的英文字是daughte r-in law,看到沒有,『in law』。所以千萬別認為媳婦會認妳如親媽,頂多比朋友好些, 還是看在你兒子的份上。更何況,對媳婦而言,妳也是mother -in law。兩個因婚姻而結為『法律上』的母女, 硬要互相接納容忍並不太容易。先從朋友做起,比較不傷感情。」
我的婆婆去年去世,與她相處的這30年中, 我曾好幾次心中暗自發誓,有朝一日,當我做了婆婆, 我絕不能讓我兒子兩面為難,也不能讓我未來孫子的母親痛苦難過。 我給自己下了「十誡」,來作為警惕,絕不重蹈覆轍。
第一誡:裝聾作啞。決不因小倆口感情好,心生妒忌, 而在兒子面前說三道四,妄下評斷,讓兒子左右為難。 他們吵架時也絕不插手做裁判,搞不好他們已甜蜜和好, 自己還在生閒氣,划不來。
第二誡:絕不可貿然進入小倆口的屋子,事先不打招呼, 就自由來去,翻箱倒櫃,隨便更動擺設布置, 也不要自認是好意代為收拾,自以為是。
第三誡:絕不在全家聚餐時,當著大家面把媳婦當佣人使喚, 大姑小叔全大剌剌的坐著吃喝,讓嫂子忙進忙出。 想耍威風給媳婦看,卻讓兒子心疼。
第四誡:要叫兒媳做任何事,絕對要以和氣討論的口氣,絕不能「 我說了算,這是規矩,照做就是了」。
第五誡:兒媳回娘家,不要問有沒有拿「咱家」的東西回娘家? 有沒有給娘家錢?就算媳婦自己也賺錢, 也千萬別把媳婦的錢算成兒子的。
第六誡:千萬別以為小倆口買第一幢屋向你借了些頭期款, 你就慫恿兒子不可在房契上加媳婦的名字,那是共同財產。 這點借款,就算送給孫子吧!
第七誡:別口口聲聲說休想老娘帶孫子,媳婦可不見得要你帶。 兒媳有自己的娘,孫子以後全部親外婆,到時後悔莫及!
第八誡:兒子媳婦工作忙,不常來看望, 千萬別疑神疑鬼說是媳婦的花樣,離間母子感情, 任何事別只怪媳婦不怪兒子。
第九誡:自己要會安排生活,自得其樂。不要忘了兒子已成家, 有另一個相愛的人照顧,自己要覺得安慰放心。千萬別無病呻吟, 硬要忙翻的兒子媳婦請假為你奔來跑去, 自己好好保健身體就是在幫兒子的忙。
第十誡:千萬千萬記得,別嘴硬,別逞強逞能,一不合己意, 就自怨自艾,動不動就說些賭氣話:「我死了算了」。說多了, 就像「狼來了」一樣,人人都會厭煩。最後自己還沒死, 兒子和媳婦全給累跑了。
因為前車之鑑,我再三提醒自己,升格做婆婆是件好事, 家裡又多了一個愛護兒子的人。只要小倆口快樂, 我又何必多管閒事,自尋煩惱去擺什麼婆婆威風?心放寬些, 守著十誡,自我警惕,才會家和萬事興。
祝~~情人節快樂~~
雙鬢稍白身心均健,愉快享受退休生涯,打高爾夫球是至愛,閒暇時算算樂透牌。
守恬淡以養道
處卑下以養德
去瞋怒以養性
薄滋味以養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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