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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1/06/23 16: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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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:今天宣布,7月1號起第1次申辦護照的民眾,必須親自辦理。如果不便前往,可以先到戶籍所在地縣市的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「人別確認」,才能委託他人代辦申請護照。(戎華儀導)
外交部表示,「首次申請護照親辦」從3月1號起試辦,7月1號起正式實施,主要的目的是以更好的條件向各國爭取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,也可以預防護護照遭冒辦。
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說明首次申請護照親辦的措施:「。」
此外,外交部提供每周三延長申辦護照時間到晚上八點的便民措施。十四歲以下兒童首次申請護照,必須由直系血親或三親等旁系血親陪同;十四歲以上如果要辦理人別確認,一定要先申請國民身分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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